宁波证券期货业协会(宁波证监局)是宁波唯一一个可以从事证券期货经营、经纪、证券投资咨询、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地方性金融企业,是国内主要证券公司之一。
(1)宁波证券期货业协会设立于2011年1月26日,主要从事证券期货业务,根据目前有关机构监管条件,公司和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本公司作为宁波证券期货交易所的会员。
(2)本公司在交易所挂牌交易,其股票属于主板上市。
(3)本公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,用于收购所持全部股份,增资后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原始股份。本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方面,主要是拟投资建设“杉杉股份”、“科迪乳业”和“杉杉股份”3个全国性综合类子公司。
(4)本公司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处于规范、有序、健康发展的轨道,不会有违规行为,经核准,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业务条件,包括:
(1)在公司章程中的规定中,披露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虚假记载,并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十个交易日内,对有关文件予以公开披露。
(2)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正当理由或者行为能力,违反《证券法》第四十七条、第一百零四条、第一百零五条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。
(3)本公司董事会将报告情况,对本公司净资产、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变动情况进行核查。
(4)本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,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其他原因,使本公司股票价格发生重大变化,经自查,并及时向宁波证监局报告。